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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301027):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险
来源: 中财网      时间:2023-08-29 04:06:01

证券代码:301027 证券简称:华蓝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3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险的具体方案

1、投保人: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保险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金额以保单为准)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具体金额以保单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同时,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被保险人范围;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1、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2、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促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合规履职,降低履职期间可能导致的风险和损失;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全体董事回避了表决。因此,我们同意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充分履职,降低公司营运风险,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全体成员回避表决,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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